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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介绍

周宗书律师  周宗书律师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,安徽三联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、合伙人;宿州市预防未成年人协会理事,安徽省刑事法律援助团律师。  主要执业领域:包括企业劳动争议法律事务、工伤赔偿法律事务、交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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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周宗书律师

手机号码:13083025878

邮箱地址:zzs1167@163.com

执业证号:13413200810677648

执业律所:安徽三联律师事务所

联系地址:宿州市人民路与汴河路交汇处 华夏世贸广场银座八楼804室

刑事辩护

刑事诉讼能否附带离婚诉讼?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53条规定:“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,在刑事诉讼过程中,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”。根据这一规定的精神,在审判刑事案件过程中,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只能限于物质、经济上的损害,而且这种损害必须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,否则,被害人就不能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。因此,在审理刑事案件中,包括重婚犯罪案件,被害人或被告人均不得提出附带离婚诉讼。如果被害人或被告人要求与对方离婚时,可以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的有关规定,按离婚的法律程序另行解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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